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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二期——公共空间打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2023-07-26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11]FJGC[GK]2023005、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二期——公共空间打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二期——公共空间打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GC[GK]2023005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二期——公共空间打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二期——公共空间打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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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展陈布置服务采购 | 1(项) | 否 | 晋安区是福州主城区中唯一既有平原又有山区的城区,半山半城特色明显。近年来,晋安区依托区内丰富的自然和人文生态资源,着力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打造乡村原生态人居环境,现已打造形成北峰生态游、城市自在游、夜色休闲游、国石文化游、养生温泉游等六大旅游产品体系。 | 6,0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5)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7-26 至 2023-08-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2、备案编号:CGXM-2023-350111-00308[2023]00280;
3、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雷霖/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黄丽婷/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联系方式:0591-87930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0591-833933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