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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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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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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清市第二医院氧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2023-06-16 |
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第二医院委托,福建鑫隆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1]XLTZB[GK]2023001、福清市第二医院氧气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第二医院氧气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XLTZB[GK]2023001
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二医院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第二医院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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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7026699-其他生物制剂 | 医用氧气 | 1(批) | 否 | 1、采购内容:195升液态氧、40升医用氧气罐、10升医用氧气罐。 2、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内的采购总额70万元,即签 订的合同总金额为70万元;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未满,采购人实际累计金额达到70万元,合同终止。 3、用途说明:用于医院病人供氧,需符合药品标准,必须为医用氧气,纯净度≥99.5%。免费为医院提供氧气钢瓶以便医院备用。 | 7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一”。;(3)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4)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气体或医用氧)复印件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医用气体或医用氧)复印件;具有省级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液态);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6-16 至 2023-07-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0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区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209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内容:195升液态氧、40升医用氧气罐、10升医用氧气罐、40升二氧化碳。 2、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如若合同期内,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提前达到该项目预算金额(70万)时,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3、用途说明:用于医院病人供氧,需符合药品标准,必须为医用氧气,纯净度≥99.5%。免费为医院提供氧气钢瓶以便医院备用。本采购公告“简要需求或要求”中的内容如与此条款有冲突的,以此条款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龙安街305号
联系方式:059162835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鑫隆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 (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C地块)3#楼10层37办公-2
联系方式:1311050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若楠
电话:1311050911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鑫隆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鑫隆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