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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连江县公安局城关所E体+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 2023-05-24 |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公安局(本级)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2]ZK[XJ]2023001、连江县公安局城关所E体+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公安局城关所E体+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ZK[XJ]2023001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城关所E体+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29,660.00元
采购包1(硬件设施):
采购包预算金额:329,6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9,660.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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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硬件设施 | 1(批) | 否 | 采用工业级面板,尺寸≥55 inch超窄边液晶屏等。 | 329,66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信息安全产品、节能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节能)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5-24 至 2023-05-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30 09:3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5-3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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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13号
联系方式:0591-2213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121单元
联系方式: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叶文君、高翠云
电话:0591-2802661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