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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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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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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开设有福之州平安之城专栏单一来源公告 | 2023-05-05 |
项目概况
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开设有福之州平安之城专栏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1]FJTLZB[DY]2023001
2、项目名称:开设有福之州平安之城专栏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开设有福之州平安之城专栏):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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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10000-新闻服务 | 新闻服务 | 1(项) | 否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说好平安法治故事,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政法工作、平安建设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我处拟参照去年合作形式,与海峡都市报合作开设政法专栏,重点围绕政法工作亮点、市民关心关注的治安稳定问题等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普法释法工作。 | 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5-0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5-0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5-10 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1号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5-10 1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1号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联系方式:0591-83348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联系方式:0591-87801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志敏、许海彬
电话:0591-8780103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