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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FJMHZB[DY]2023001
时间:2023.03.20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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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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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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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3“福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1]FJMHZB[DY]2023001

2、项目名称:2023“福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2023“福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5,7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6020200-电视服务 2023“福州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系列活动 1(个) 活动具体实施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包括: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好少年先进事迹系列宣传片制作、媒体宣传推送以及相关衍生宣传传播等。(一)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在400平方米演播场所,拟于2023年5月中旬前开展先进事迹发布现场活动。具体围绕推选出的好少年先进事迹完成,现场市场70分钟,剪辑成片40分钟。(二)好少年先进事迹系列宣传片制作1.拍摄制作10名获表彰好少年个人事迹汇报短片(分别剪辑长版3分钟短版1分钟),用于现场播放和后续新媒体推送。2.原创好少年主题活动总宣传片1条,以好少年主题延伸出的并有好少年参与录制的社会公益宣传片2条,时长均为1分钟以内,现场播放发布,后续线上轮播。3.录制剪辑往届好少年代表激励鼓劲的短视频。4.录制剪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代表对本届好少年激励的短视频。(三)媒体宣传推送发布活动现场由服务供应方全程录制、剪辑,经审定后进行如下宣传推动:1.传统媒体播出宣传(1)现场发布活动:市电视台少儿频道完整版首播时间定于2023年“六一”左右,且重播不少于2次;新闻综合频道、影视频道、生活频道在6月15日前各播出1次。(2)发布活动新闻:在福州广播电视台媒体宣传矩阵报道;福州日报、晚报报道。(3)好少年先进事迹宣传片:在活动发布的一周内,少儿频道全天安排轮播,每天一轮10人每人3分钟,共5天;6月,少儿、新闻综合、影视、生活频道按照每三天1条的频次,播送好少年先进事迹宣传片;7-12月,各频道、公交移动频道按照每月轮播一次的频次播送好少年先进事迹宣传片。(4)好少年总宣传片及好少年参与的社会公益宣传片:在少儿频道全年轮播,每天不少于2条次;社会公益宣传片6月在福州广播电视台其他频道以每天2条次播送。2.网络新媒体推送宣传(1)福州广播电视台有关频道公众号全系列推送。(2)福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推送发布活动总体情况。(3)行业相关的官方融媒体推动公益宣传片。(4)各级融媒体中心官方号推送。(5)力争在央视频、新福建、东南网、学习强国等相关上级主流媒体推送。(四)相关衍生宣传传播内容开展“好少年公益行”活动,活动贯穿全年,用宣讲、演讲、征文、绘画、短视频、慰问、社会实践等活动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地倡导少年儿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福”文化,倡导文明城市建设和文明行为规范,做到周周有声音、月月有呈现。 385,7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4)①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协商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3-2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23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3-24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第二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3-24 09:3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第二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联系方式:15980177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1895021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莹

电话:1895021983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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