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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鉴定、设计、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06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2]FJHJ[CS]2022001、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鉴定、设计、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鉴定、设计、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2]FJHJ[CS]2022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鉴定、设计、造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鉴定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20029900-其他鉴证服务 | 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鉴定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内交付加固前安全性鉴定报告,加固后服务周期同加固施工竣工日期。
采购包2(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设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7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 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设计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5) 天内交付设计相关资料。
采购包3(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造价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3-1 |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 福州市第十八中教工宿舍楼加固造价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造价成果资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关质量检测及房屋结构安全和使用性能鉴定能力)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供应商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其响应文件无效;且供应商须在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度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内(http://fgj.fuzhou.gov.cn/zz/xxgk/ggtz/fwaqgl/202301/t20230106_4517606.htm),可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2)拟配备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能力要求①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岗位证书;②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持有结构工程(或工程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供应商须提供上述①-②项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其响应文件无效。;(3)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其响应文件无效。;(2)拟配备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交的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其响应文件无效。;(3)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采购包3: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2-06至 2023-02-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17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层 - 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2-1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层 -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联系方式:0591-8370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层
联系方式:13559059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工
电话:1355905931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