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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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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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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长乐区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1-22 |
长乐区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1-24 |
长乐区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福建锦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350182]JXGCGL[GK]2022004、长乐区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长乐区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JXGCGL[GK]2022004
项目名称:长乐区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5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9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3(年) | 否 | 原机关大院物业服务含水电维修、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清洁、除四害消杀等服务,服务区域含原机关大院、原人武部、原党校、原福利院等周边区域。 | 195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承诺函(若有)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按该通知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明细:备注1 描述:投标人应根据福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的最新通知提前做好准备,尽量安排本地代表到现场投标,经现场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投标现场。请投标人自行了解相关通告、通知,确保到场人员符合本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因投标人代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入福建锦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将自行承担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5)其他政策: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24 15:31至2022-12-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1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长乐市解放路27号
联系方式:28801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锦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22号厂房A2-A8座第三层205室
联系方式:0591-83303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0591-8330306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锦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锦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