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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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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运维项目(2022-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1-04 |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运维项目(2022-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BC[GK]2022003、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运维项目(2022-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运维项目(2022-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5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BC[GK]2022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运维项目(2022-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4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40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04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运维项目(2022-2024年) | 1(项) | 否 | 项目采购福州市臭氧研究观测站二期设备运维、质控质保服务,服务期限为完成运维交接之日起两年,招标控制价404万元。运维的仪器设备包含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OC/EC分析仪、VOCs罐自动采样系统、LDAR检测仪、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可移动常规六参数、红外气体摄像仪、亚硝酸分析仪、甲醛分析仪、光解速率仪、太阳光度计、可移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大气颗粒物扫描雷达等17套设备。运维方需对设备提供相应频次的巡检服务,并提供配件、耗材、备品备件以及更换计划,承担设备迁移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及设备外场运行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网络费、场地租用费等,提供专用运维保障用车。同时,对现有臭氧研究观测站数据平台进行光化学相关模块的升级优化或自建新平台,用于所运维设备的数据展示和分析。 | 40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 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预留采购份额面向小微企业政策 描述:投标人采取合同分包形式进行预留的,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意向协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04 18:00至2022-11-1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1-25 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
联系方式:13805011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海峡奥体中心-体育场二楼1区
联系方式:0591-83366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国章、林秀芳
电 话:0591-8336655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