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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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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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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在省市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2-10-09 |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在省市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0]DSXMGL[DY]2022002
2、项目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在省市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协商保证金 |
1 | 250000 | 250000 | 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在省市媒体开展新闻宣传 | 福建海峡都市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52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10-09 13:4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6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10-17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 -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10-17 14:30,福州市本级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 -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姓名:赵女士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5层
联系方法:0591-87327920
代理机构: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涓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
联系方法:0591-87713855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