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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应急管理局闽侯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7-22 |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闽侯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应急管理局委托,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21]XYZ[GK]2022001、闽侯县应急管理局闽侯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侯县应急管理局闽侯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XYZ[GK]2022001
项目名称:闽侯县应急管理局闽侯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64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476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476400元
投标保证金:2476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50499-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2(年) | 否 |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保障方案 1.投保人 福州市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2.被保险人 福州市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3.保险标的(序号1) 福州市闽侯县常住人口825470人(含暂住人口,不含高新区) 4.★保险责任(序号2) 保险责任 分项保额(人民币:元) 累计责任限额 120000000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20000000 每人伤亡责任限额 100000 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5000 (二)保障要求: 1、★保险对象:闽侯县(不含高新区)户籍人口,以及在闽侯县辖区(不含高新区)的外来暂住人口均为被保险对象。(序号3) 2、★在保险有效期内,凡属本保险对象的人员,在闽侯县辖区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乙方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付。(序号4) ①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飓风、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 ②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森林火灾; ③非战争状态下,有组织的配合部队军事行动; ④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灾难现场施救; ⑤见义勇为(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 ⑥农房火灾造成农村居民伤、亡(含火灾现场救援)。 3、★赔偿限额:(序号5) ①死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②失踪:期满30天,经公安部门确认,乙方负责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限额100000元。若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确知没有死亡,全额退还赔付金额; ③农房火灾造成农村居民伤、亡(含火灾现场救援)每人最高赔偿限额30000元; ④残疾:按人身残疾程度分五个等级予以赔付 第一级:赔付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第二级:赔付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5000元 第三级:赔付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00元 第四级:赔付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5000元 第五级:赔付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0元 注:本项中所指伤残等级系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标准。 ⑤非闽侯籍人员(特指未办理暂住证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伤亡,由发生灾害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出具确认书,按对应的约定赔偿限额的70%进行赔付。 ⑥伤亡人员住院抢救、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乙方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承诺并向施救治的医疗机构提供担保函,以确保伤员得到必要的及时救治;担保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包含在保险限额内),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对象承担。医疗费用届时由保险公司在赔付中结算,但要求提供相关单证及发票。 4、★赔偿处理:(序号6) ①灾害发生后,所在乡镇应指 定人员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同时应通知所在乡镇(街道)指 定的联络员,以便在第一时间协助乙方办理预支医疗费用的相关事宜。 ②造成人员死亡的,必须提供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单、死亡证明、火葬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亡确认书(列表式,不必1人1份) ③造成人员伤残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的残疾相关鉴定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④灾害发生的所在乡镇政府(街道)指 定联络员受甲、乙双方委托,协助办理索赔申请以及相关的手续。 ⑤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赔款可由当地政府委托相关人员或受害者及其亲属领取。 ? 5、★责任免除(序号7)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②非森林火灾(除农房火灾引起农村居民伤、亡及火灾现场救援)的其他火灾事故; ③渔工由于意外事故引起伤亡; ④消防队员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的伤亡; ⑤交通事故; ⑥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⑦由于地震、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 ⑧居民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导致的伤亡; ⑨非洪水期间居民溺水身亡,或正常游泳、戏水导致的身亡。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若有要求保险公司及时到理赔现场需要的,保险公司应无条件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完毕。(序号8) 2、中标人应尽到相应的宣传义务,保险的宣传工作,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服务。(序号9) ?(四)★总保险费:不高于人民币2476400元。(序号10) (五)★保险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序号11) | 24764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格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定的经营责任保险业务。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房产证也必须是投标人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明细:资格承诺函 描述: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对“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5)明细:★特别提示 描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人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保险公司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分支机构须具有并提供其总公司授权的营业执照或本采购项目的专门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22 10:52至2022-08-0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15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防控需要,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到场开标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报告,特此说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楼7层
联系方式:059122076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式:0599872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曹先生
电 话:059987206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