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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BYZB[CS]2022003-1
时间:2022.06.08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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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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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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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0100]BYZB[CS]2022003-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BYZB[CS]2022003-1
      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60102-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 1(项) 一、技术要求: 1.垃圾清运的服务质量优良,运输车辆、人员按时到位。 2.外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日至少清运两次;作业后清洁设备场地。 3.垃圾清运管理应达到:制度完善、设备完好、保洁及时、卫生良好、管理到位、整治有序、文明作业、优质服务。 4.必须配备专业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辆。 5.应保证垃圾清运车辆完好,正常运输;运输时遵守交规、密闭运输;车容整洁,不超载、不加挂垃圾;严禁污水滴漏。 6.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 7.运输垃圾应密闭、不裸露。无垃圾飞扬、拖挂和污水滴漏; 8.装运垃圾以有效容积为限,不准超量超高运输; 9.垃圾转运场地必须工完场清。每天冲洗场地、清洁机械,保持室内外整洁,无恶臭气味; 10.在蚊、蝇孳生季节,应对垃圾转运场地、点、垃圾房、垃圾箱一天进行两次消杀和冲洗,消灭蚊蝇或降低蚊蝇密度; 11. 人员配备要求:驾驶员不少于4人,管理员不少于1人,辅助工不少于2人。 12.作业车辆最低配备要求:中标人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设备总质量4t及以上垃圾车4部以上(不得少于4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13.运输途中无滴漏、不开启桶盖,做到无公害作业。 14.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 15.垃圾收集场地周边保持干净卫生。 16.垃圾收运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工作时间须正确穿戴工作服、反光衣等劳保用品。 17.中标人应当确保垃圾收运车辆车况良好,不得使用故障车进行垃圾收运。 18.垃圾运输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违章驾驶。 19.中标人应制定迎检及应急预案,承诺当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台风、暴雨水浸、断电、火灾等突发事件,或有迎检、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应急任务时,应调配一定数量的应急垃圾后压缩垃圾运输车或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含重型半挂牵引车)作为应急备用,并调配足够的应急作业人员以保障迎检工作、重大活动、节假日及突发事件的垃圾收运任务的完成。 20. 垃圾运输途中应没有沿路抛洒现象,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二、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师专旗山校区和仓山校区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服务。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5%(中小企业为2%)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 支付条件:支付期次:12期。(1)中标人的服务工作正式开始后每季结算一次费用。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一个季度的项目作业后,采购人7日内支付上季中标人的款项。 7.验收: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执行。 8.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9.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有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中标人应在7日内向采购人明确的账户以汇款形式缴纳。 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五、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明细:★特别提示    描述: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应有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4)明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    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082022-06-15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6-20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 - 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6-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联系方式:23510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罗娴静
        电   话: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