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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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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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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闽清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2-05-08 |
闽清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清县总医院委托,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4]JM[TP]2022001、闽清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清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13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JM[TP]2022001
项目名称:闽清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免疫定量分析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胶体金免疫层析定量分析仪 | 2(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的补充 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3)明细:特定资格条件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真实、有效。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2)明细: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的补充 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明细:特定资格条件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真实、有效。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包2),按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包2),按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5-08 18:00至2022-05-1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5-13 14: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2-05-13 14:3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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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总医院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方式:1839616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联系方式:0591-83702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闽松
电 话:0591-8370297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