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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BW[GK]2022004
时间:2022.04.24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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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0182]BW[GK]202200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BW[GK]2022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9114.2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672483元
             投标保证金:1672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409(批次)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服务响应内容 10 1.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带“★”标示(4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2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级编号为1项] 2、资质能力 3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3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2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1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3、仪器设备 3 3.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2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4台的得3分;2台<数量<4台的得2分;2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3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4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5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1台的得3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6投标人须提供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实仪四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4台,每提供一台得0.5分。(可重复提供)(满分2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检测场所 3 4.1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3 4.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3分; (2)80≤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25≤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2分; (3)60≤冷冻(冷藏)库容积<80或20≤储存冰箱/冰柜容积<25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投标人须具有储存间的使用权,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②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③提供冷库产权证、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库照片;冷库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2 4.3投标人实验室具有百级微生物室的得2分,具有千级微生物室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洁净区域照片、洁净区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具有CMA资质)、洁净区域平面图,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5、信息系统 2 5.1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2分。 注:须提供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外购的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6、人员情况 2 6.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人的得2分;25人≤人员<30人的得1分;人员<25人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名的得2分;13名≤人员≤15名的得1分;人员<13名的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3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30%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7、能力验证 3 7.1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6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3 7.2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次的得3分;3次≤次数<6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8、抽样车辆 3 8.1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2辆冷藏车辆的得3分; 6辆≤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2分; 4辆≤采样车辆<6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或行驶证上的单位应与的一致);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9、既往履约经历 2 9.1投标人及其分子机构未存在受到区县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2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10、满意评价 3 10.1投标人实验室2021年为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10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3分; 服务8(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2分; 服务6(含)-8(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签订的委托合同,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11、服务要求 3 11.1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 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突发事件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③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的CMA证书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导航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综合实力 1 1.1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的的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 1.2投标人具备食品复检资格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1.3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3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2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1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于300批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 1.4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科研能力,获得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1.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为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1分。 注:须提供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 3 2.1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3分,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2分,未参与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以上所有证明文件标题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3 2.2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市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2.3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包抽样区域内抽检任务,熟悉区域内食品安全状况,并获得业主满意评价得2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区域内食品安全分析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2.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参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2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科研能力 2 3.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员工在期刊论文上以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食品检测等)的论文,每发表一篇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索结果报告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样品保质措施 3 4.1根据投标人样品保质措施和抽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样品保质措施操作性强,抽样送达投标人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时间: 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3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的得2分; 90分钟≤响应时间<120分钟的得1分; 响应时间≥12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①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导航截图;②提供样品保质措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相关功能区域的平面图及彩色图片;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址必须与承担抽检任务实验室所在地址一致,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应急响应 3 5.1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分钟的得3分; 45分钟≤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2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得1分; 响应时间>9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截图;③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3点的不得分。 1672483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8397.2元
             投标保证金:1338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840(批次)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服务响应内容 10 1.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带“★”标示(4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2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级编号为1项] 2、资质能力 3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3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2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1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3、仪器设备 3 3.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2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4台的得3分;2台<数量<4台的得2分;2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3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4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5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1台的得3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6投标人须提供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实仪四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4台,每提供一台得0.5分。(可重复提供)(满分2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检测场所 3 4.1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3 4.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3分; (2)80≤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25≤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2分; (3)60≤冷冻(冷藏)库容积<80或20≤储存冰箱/冰柜容积<25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投标人须具有储存间的使用权,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②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③提供冷库产权证、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库照片;冷库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2 4.3投标人实验室具有百级微生物室的得2分,具有千级微生物室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洁净区域照片、洁净区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具有CMA资质)、洁净区域平面图,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5、信息系统 2 5.1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2分。 注:须提供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外购的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6、人员情况 2 6.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人的得2分;25人≤人员<30人的得1分;人员<25人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名的得2分;13名≤人员≤15名的得1分;人员<13名的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3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30%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7、能力验证 3 7.1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6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3 7.2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次的得3分;3次≤次数<6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8、抽样车辆 3 8.1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2辆冷藏车辆的得3分; 6辆≤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2分; 4辆≤采样车辆<6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或行驶证上的单位应与的一致);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9、既往履约经历 2 9.1投标人及其分子机构未存在受到区县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2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10、满意评价 3 10.1投标人实验室2021年为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10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3分; 服务8(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2分; 服务6(含)-8(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签订的委托合同,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11、服务要求 3 11.1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 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突发事件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③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的CMA证书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导航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综合实力 1 1.1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的的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 1.2投标人具备食品复检资格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1.3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3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2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1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于300批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 1.4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科研能力,获得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1.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为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1分。 注:须提供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 3 2.1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3分,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2分,未参与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以上所有证明文件标题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3 2.2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市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2.3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包抽样区域内抽检任务,熟悉区域内食品安全状况,并获得业主满意评价得2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区域内食品安全分析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2.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参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2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科研能力 2 3.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员工在期刊论文上以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食品检测等)的论文,每发表一篇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索结果报告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样品保质措施 3 4.1根据投标人样品保质措施和抽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样品保质措施操作性强,抽样送达投标人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时间: 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3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的得2分; 90分钟≤响应时间<120分钟的得1分; 响应时间≥12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①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导航截图;②提供样品保质措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相关功能区域的平面图及彩色图片;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址必须与承担抽检任务实验室所在地址一致,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应急响应 3 5.1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分钟的得3分; 45分钟≤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2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得1分; 响应时间>9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截图;③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3点的不得分。 1338397.2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1242677元
             投标保证金:1242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541(批次)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服务响应内容 10 1.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带“★”标示(4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2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级编号为1项] 2、资质能力 3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3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2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1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3、仪器设备 3 3.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2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4台的得3分;2台<数量<4台的得2分;2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3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4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5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1台的得3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6投标人须提供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实仪四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4台,每提供一台得0.5分。(可重复提供)(满分2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检测场所 3 4.1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3 4.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3分; (2)80≤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25≤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2分; (3)60≤冷冻(冷藏)库容积<80或20≤储存冰箱/冰柜容积<25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投标人须具有储存间的使用权,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②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③提供冷库产权证、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库照片;冷库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2 4.3投标人实验室具有百级微生物室的得2分,具有千级微生物室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洁净区域照片、洁净区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具有CMA资质)、洁净区域平面图,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5、信息系统 2 5.1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2分。 注:须提供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外购的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6、人员情况 2 6.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人的得2分;25人≤人员<30人的得1分;人员<25人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名的得2分;13名≤人员≤15名的得1分;人员<13名的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3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30%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7、能力验证 3 7.1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6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3 7.2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次的得3分;3次≤次数<6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8、抽样车辆 3 8.1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2辆冷藏车辆的得3分; 6辆≤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2分; 4辆≤采样车辆<6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或行驶证上的单位应与的一致);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9、既往履约经历 2 9.1投标人及其分子机构未存在受到区县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2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10、满意评价 3 10.1投标人实验室2021年为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10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3分; 服务8(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2分; 服务6(含)-8(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签订的委托合同,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11、服务要求 3 11.1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 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突发事件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③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的CMA证书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导航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综合实力 1 1.1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的的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 1.2投标人具备食品复检资格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1.3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3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2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1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于300批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 1.4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科研能力,获得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1.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为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1分。 注:须提供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 3 2.1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3分,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2分,未参与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以上所有证明文件标题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3 2.2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市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2.3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包抽样区域内抽检任务,熟悉区域内食品安全状况,并获得业主满意评价得2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区域内食品安全分析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2.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参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2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科研能力 2 3.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员工在期刊论文上以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食品检测等)的论文,每发表一篇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索结果报告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样品保质措施 3 4.1根据投标人样品保质措施和抽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样品保质措施操作性强,抽样送达投标人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时间: 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3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的得2分; 90分钟≤响应时间<120分钟的得1分; 响应时间≥12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①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导航截图;②提供样品保质措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相关功能区域的平面图及彩色图片;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址必须与承担抽检任务实验室所在地址一致,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应急响应 3 5.1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分钟的得3分; 45分钟≤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2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得1分; 响应时间>9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截图;③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3点的不得分。 124267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525557元
             投标保证金:525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373(批次)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服务响应内容 10 1.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带“★”标示(4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2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级编号为1项] 2、资质能力 3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3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2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1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3、仪器设备 3 3.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2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4台的得3分;2台<数量<4台的得2分;2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3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4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台的得3分;1台<数量≤3台的得2分;1台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5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1台的得3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3.6投标人须提供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实仪四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4台,每提供一台得0.5分。(可重复提供)(满分2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检测场所 3 4.1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3 4.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3分; (2)80≤冷冻(冷藏)库容积<100或25≤储存冰箱/冰柜容积总和<30的,得2分; (3)60≤冷冻(冷藏)库容积<80或20≤储存冰箱/冰柜容积<25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投标人须具有储存间的使用权,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②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③提供冷库产权证、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库照片;冷库地址应与所提供资质认定证书的地址相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2 4.3投标人实验室具有百级微生物室的得2分,具有千级微生物室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洁净区域照片、洁净区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具有CMA资质)、洁净区域平面图,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5、信息系统 2 5.1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2分。 注:须提供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外购的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6、人员情况 2 6.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人的得2分;25人≤人员<30人的得1分;人员<25人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名的得2分;13名≤人员≤15名的得1分;人员<13名的不得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3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30%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6.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7、能力验证 3 7.1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6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3 7.2投标人承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次的得3分;3次≤次数<6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得分。 8、抽样车辆 3 8.1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2辆冷藏车辆的得3分; 6辆≤采样车辆<8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2分; 4辆≤采样车辆<6辆且具备冷藏车辆2辆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或行驶证上的单位应与的一致);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9、既往履约经历 2 9.1投标人及其分子机构未存在受到区县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2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10、满意评价 3 10.1投标人实验室2021年为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10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3分; 服务8(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2分; 服务6(含)-8(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签订的委托合同,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11、服务要求 3 11.1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 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突发事件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③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的CMA证书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导航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综合实力 1 1.1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证书的的1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 1.2投标人具备食品复检资格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1.3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3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2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1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县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于300批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 1.4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科研能力,获得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1.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为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1分。 注:须提供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 3 2.1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3分,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2分,未参与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以上所有证明文件标题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3 2.2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市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2.3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包抽样区域内抽检任务,熟悉区域内食品安全状况,并获得业主满意评价得2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区域内食品安全分析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2.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参与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2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科研能力 2 3.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员工在期刊论文上以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食品检测等)的论文,每发表一篇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索结果报告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样品保质措施 3 4.1根据投标人样品保质措施和抽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样品保质措施操作性强,抽样送达投标人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时间: 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3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的得2分; 90分钟≤响应时间<120分钟的得1分; 响应时间≥12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①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承担本次检测任务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导航截图;②提供样品保质措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相关功能区域的平面图及彩色图片;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址必须与承担抽检任务实验室所在地址一致,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应急响应 3 5.1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分钟的得3分; 45分钟≤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2分; 60分钟≤响应时间≤90分钟得1分; 响应时间>90分钟的不得分。(满分3分) 注: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资格项中提供CMA证书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时间的截图;③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3点的不得分。 52555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0年度或2021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2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0年度或2021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3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0年度或2021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4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0年度或2021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2、3、4。(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2、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2、3、4。(4)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2、3、4。(5)其他政策: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4-24 17:352022-05-0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5-16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 - 4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5号
         联系方式:22050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方式:0591-2285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吴亮亮
        电   话:0591-2285551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