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福州城市形象标识发布仪式及宣传推广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SXH[DY]2022003
时间:2022.04.22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福州城市形象标识发布仪式及宣传推广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0]FJSXH[DY]2022003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福州城市形象标识发布仪式及宣传推广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1项 290000
290000 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福州城市形象标识发布仪式及宣传推广 福州日报社 福州市小柳路85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4-22 15:1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4-26 16: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4-2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本级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 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4-27 09:00,福州市本级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 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姓名:郑女士

地址:鼓楼区乌山路92号

联系方法:83323603

代理机构: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毛晓露 李雅青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法:0591-87385992/87892999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