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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1-12-30 |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2]HW[GK]2021010、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HW[GK]2021010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1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01-手术器械 | 麻醉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660000 |
1-2 | A032001-手术器械 | 麻醉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6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01-手术器械 | 麻醉机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耳鼻喉综合治疗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0000 |
3-2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牙科综合治疗椅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心电监护工作站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10000 |
4-2 |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心电监护工作站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A0201080102-数据库管理系统 | 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0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2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3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4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5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30 16:05至2022-01-1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合同包的最高限价为合同包的预算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洋中路189号
联系方式:059128817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509888,邮箱:fjhongw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
电 话:0591-87509888,邮箱:fjhongwu@163.com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