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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可研初设编制采购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BZX[TP]2021002
时间:2021.11.03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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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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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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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可研初设编制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350100]ZBZX[TP]2021002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可研初设编制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可研初设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ZBZX[TP]2021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可研初设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633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330元
             谈判保证金: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001-设计前咨询服务 设计前咨询服务 1(项) 一、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公安网络建设安全可信、统一可控的运维通道以及运维账号的集中授权管理系统(共2套),结合虚拟化、数据防泄漏等相关安全管控技术,对相关系统信息化合作企业及运维人员全流程的运维操作行为进行集中审查和追踪,真正做到“人员实名制、数据不落地、全程有监控、实时做审计”,具体包含运维资产安全防护、终端数据安全防护、运维行为监测与审计、安全监测与管理、内网异常接入管理系统等功能模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可研初设编制服务要求 1.可研初设应遵循国家以及本地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2.可研初设应遵循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以及本地《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相关政策法规,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 20945-2013)、《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36463.1-2018)、《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 第2部分:规划设计指南》(GB/T36463.2-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GB/T 37973-2019)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3.可研初设是进行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可研初设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注重经济效益。可研初设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4.可研初设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最大限度利用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投资。 (二)可研初设编制服务内容 1.对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主体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针对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主体的需求分析工作。具体包含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主体建设方案的设计思路,并按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有关可研初设的编制要求及提纲,结合采购人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可研初设。 3.配合采购人完成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福州市公安局等项目相关评审工作。 4.配备专职技术人员,组建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派出相应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含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建设咨询和现场施工指导服务),团队成员如需调整,应获得采购人同意,调整不得影响项目正常进行。 5.自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车辆。在相关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调研费用、评审费用、文档打印费及编制过程中的查勘、设计、方案评审以及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变更、现场施工指导等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0633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福州市公安局安全运维管控系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描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规则以此处为准。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03 17:002021-11-08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0 09: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11-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福州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591-87026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方式:0591-87554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腾
        电   话:0591-8755421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