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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公安局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22]ZK[CS]2025001
时间:2025.05.09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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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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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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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连江县公安局(本级)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2]ZK[CS]2025001、连江县公安局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公安局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ZK[CS]2025001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局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 1(年) 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预算经费为120万元人民币,合同一年一签。 1,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含相应鉴定范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鉴定范围至少应满足以下三项鉴定项目中的①和②项:①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②痕迹鉴定(包括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行驶轨迹鉴定、行驶速度鉴定)或者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速度鉴定);?③其他鉴定项目(文书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09 2025-05-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0 10: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5-20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

联系方式:0591-2213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联系方式: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高翠云、邵璇

电话:0591-2802661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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