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龙田镇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2024-12-16 |
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1]FJGC[GK]2024003、龙田镇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龙田镇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FJGC[GK]2024003
项目名称:龙田镇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1(龙田镇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3059900-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1(年) | 否 | 道路清扫保洁(含牛皮癣清除)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内道路总计32条,道路长度总计约37.04km,服务面积总计约72.23万m2。道路清扫保洁(含牛皮癣清除)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机械洒水降尘,机械冲洗路面,机械清扫保洁,人行道机械清洗,道路护栏及垃圾桶清洗,绿化带保洁,牛皮癣清除,道路边沟保洁(不含清淤)等。 | 8,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所有人员、设备投入使用并全面接管保洁(中标人中标后需自行考虑此时间因素,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保障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若因未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导致无法按照前述时间交付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16 至 2024-12-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181-03159[2024]02292;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黄国森、郑莹莹、黄丽婷/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李水清、张秋英、吴晓君、游莲钦/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龙庭路1号
联系方式:1363525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