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的公示(二)
2021-03-0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关于清退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有关事宜的公示(二)
根据相关投标人退款申请,按照《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流程的通知》(榕行政〔2020〕42号)规定,我中心拟将各投标人缴交的2021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退还至该公司账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示期满后,我中心将统一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
特此公示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