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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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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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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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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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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选聘直接融资主承销商项目(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20032),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选聘直接融资主承销商项目。
2.2.招标范围:为融资选聘主承销商,为采购人成功发行和发售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
2.3.招标内容:
首次注册发债额度共40亿元,其中:超短融20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现需为本次直接融资选聘主承销商,为采购人成功发行和发售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直接融资发行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兑付完成之日终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或其所属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单位及其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质(注:以法人单位资质为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按照wind统计的2019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联主实际比例,不包含自办发行债券)不低于1000亿元;
(提供wind资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wind-债券-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NAFMII)]);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具备至少1项主承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提供wind资讯查询结果截图);
(注: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②“近3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③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仅包含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销商)的情况,如属于副主承销或仅参与分销业务的,不计算业绩。)
3.5.投标人需承诺余额包销;
3.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取得有权审批机构(总行)的审批同意(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适用。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不适用。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适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
8.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服务费用
本项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承销费率(年化)不高于0.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话:0591-86308329,传真:0591- 86308345
联系人:胡先生、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54218 邮箱:87554218@sina.com
联系人:林腾、李卉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话:0591-86308083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选聘直接融资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