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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376002
时间:2023.02.13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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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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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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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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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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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监理)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榕发改审批〔202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估算4809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154.10万元。项目新建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制剂楼、配电楼各1栋,总建筑面积52566平方米,其中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建筑面积429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2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67平方米)(含医疗连廊)、制剂楼建筑面积9180平方米、配电楼建筑面积420平方米,以及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市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中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山地防洪、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现状场地清障、场内管线迁改、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橱柜、人防工程(含人防急救医院)、给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雨水、污水、污水站、化粪池及景观排水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应急供电系统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含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自动扶梯等内部装修)、医疗净化工程、医疗工艺及医疗专用配套设施、防辐射工程、医疗气体系统、污水处理池及设备、液氧站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充电桩工程、各专业管线与原院区接驳施工、变配电工程(包含外线)、柴油发电机、给排水等各管线市政道路的接驳工程及海绵城市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412579733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630065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14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应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化建筑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14 09:00:00    2023-02-20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03-13 09:1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福州市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 邮编:  350005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411697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  , 邮编:  100045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318211  , 传 真:  /  
联系人:  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