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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100133002
时间:2022.12.16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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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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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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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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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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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施工)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21]A120181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新址县医院东侧、青塘南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土地面积17920㎡(26.88亩),为住宅、商业用地,1.8≤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4480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m,商业计容面积比例不超过3000㎡,不低于10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围墙(含挡墙)、土石方(含前期三通一平、杆线迁移、清障)、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等)、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包含建筑外立面、公共区域、架空层、工艺样板房、小区入口大门)、屋面工程、幕墙工程、门窗、栏杆、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含智慧安防社区接入口)、建筑节能、电梯、防雷、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不含景观工程)、室外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消防检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有线电视(仅预留预埋及桥架工程)、三网合一工程、抗震支架、环保降噪、水土保持、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含检测)、充电桩工程、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及破路修复、主体结构垂直度及沉降监测、环境检测、节能检测等外部单位配合(含取孔等)、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确认(若有)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效果图为准等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工程施工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1330.88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1330.88平方米<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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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0865834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96  , 定额工期   698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从下达开工令开始,1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及土方开挖工程;210日历天内主楼全部施工至±0.00;336日历天内全部楼栋主体结构封顶;456日历天内落架完成;516日历天全部外墙装饰、公区精装、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完成;606日历天内完成景观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696日历天内综合(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完成。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节假日、政府行为引起的停工工期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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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5#楼创“榕城杯”(市优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19 09:00:00    2022-12-23 17:00:00   通过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1-13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lj.fuebid.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38153301  , 传 真:  /  
联系人:  黄梦君、袁瑰闳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时代广场东区二层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18950250195  , 传 真:  0591-87620550  
联系人:  刘琳君、韩垚、原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lj.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