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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溪交通枢纽站(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323001
时间:2021.11.26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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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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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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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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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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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渔溪交通枢纽站(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21〕16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为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渔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为新增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768.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管理用房、配电房、维修车间、30个公交车停车位、10个小车停车位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渔溪交通枢纽站(施工),建设管理用房、维修车间、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768.58平方米。设置公交车车位30个、小车车位10个,配备两个发车位、洗车位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61114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4)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29 09:00:00    2021-12-03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12-15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含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12-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zjztb.fq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福清市渔溪镇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5959075665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205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6091117  , 传 真:  /  
联系人:  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zjztb.fqggzy.com/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