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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审公告
闽侯县祥谦镇虎山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闽候县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至被邀请的投标人:
致:注册地在闽侯县的建筑施工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祥谦镇虎山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施工)
已由
闽侯县农业(财政)局联合文件
以
侯财农[2017]4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祥谦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虎山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480.06平方米,工程控制价为137032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文化活动中心的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1370324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1370324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7032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0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闽侯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3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7.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3-04 09:00:00
至
2019-03-08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3-19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5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9-03-08 17:00:00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邮编:
35011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2269302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
, 邮编:
350015
电子邮件:
719829964@qq.com
电话:
0591-83972925
, 传 真:
0591-83969217
联系人:
许工、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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