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6-08 |
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6-08 |
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448001
致投标人:
现就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448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及补充:
一、答疑部分:
问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可以,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可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
二、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2、投标保证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银行开函,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标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中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由完成与福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接的保险公司开具,开具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证保险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含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结果为准。”修改为“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标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中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2、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9.1条款删除。
3、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11.3条款删除。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