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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811001
时间:2023.05.0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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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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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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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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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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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高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高新区综合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811001)有关招标事项的补充通知,以及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1. 补充通知:

    1、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获奖业绩”满分“1分”修改为“0.5分”,分值构成中“投标报价”满分“82分”修改为“82.5分”,“工程业绩”满分“5分”修改为“4.5分”。修正后的电子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1. 答疑纪要:

问题1、招标文件P4,第3.9条款,“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请问可否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答: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问题2、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投标函中,“其中:①设计费: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请问③是否可以填写“/”。

答: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各项费用报价为固定版本模式,投标人实际填写的各项费用报价内容为:①设计费:②建筑安装工程费:”应填写暂定金额的具体报价。

问题3、招标文件P146,“(3)机械费调整:机械费不进行调整。”建议修改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含10%)以内。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 4、招标文件P147,“17.1.1 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执行限额设计,工程量按实计量。”与下文的“(4)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作为合同价,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是否矛盾,请明确。

答:两者不矛盾。本项目模拟清单单价为固定单价,中标人应按模拟清单价格执行限额设计;在施工图图审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的单价采用承包人投标的价格清单单价,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作为合同价,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具体详见专用条款17.1.1、17.1.2、17.1.3。

问题5、招标文件P149,“(5).........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98%,剩余2%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与P150,“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内,发包人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以及是否完成保修义务,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将质量保证金的2/3(审核结算价的2%)退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1/3(审核结算价的1%)在缺陷责任期届满3年(即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若造价评审机构完成结算审核日期晚于缺陷责任期届满日期的,则在造价评审机构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还。”描述不一致。 本项目工程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后完成,与竣工财务决算无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建议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答:合同中“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98%”修订为“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17.4.2款返还”。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6、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装配率(或预制率)指标未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或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中体现,但在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中工程概况体现,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在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中工程概况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装配率(或预制率)指标,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7、招标文件P149,“③在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财政评审机构审核后28天内付到审核结算价的95%,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98%,剩余2%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以及“(5).........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98%,剩余2%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与P150,“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内,发包人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以及是否完成保修义务,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将质量保证金的2/3(审核结算价的2%)退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1/3(审核结算价的1%)在缺陷责任期届满3年(即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若造价评审机构完成结算审核日期晚于缺陷责任期届满日期的,则在造价评审机构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还。”描述不一致。 本项目工程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后完成,与竣工财务决算无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建议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答:合同中“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98%”修订为“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17.4.2款返还”。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8、该项目存在严重的违规设标,中标唯一性,为中建海峡量身定制:1,该项目业绩加分(竣工两项):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 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7亿,且其中一栋单体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0%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此业绩全国只有中建海峡公司有两项业绩,能得3分。2,获奖加分: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的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0%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此奖项全国只有中建海峡可以得分。 3,管理机构: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及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在此基础上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机构师)、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 供配电)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均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得0.8分。此加分项的要点在于是设计院要有注册造价师还得是教高。因此省内还是唯一海峡具备。 终上所述。以上所有条件共同具备的,更是只有中建海峡一家。

答:上述异议的评分办法与本项目评分办法均不一致。本项目评分办法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需求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闽建筑[2020]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有关规定编制,不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形。

问题9、招标文件P147,17.1.3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和合同价中,“(2)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个月提交完整的施工图预算,双方校对完成后,由发包人将施工图预算提交财政评审机构审核。”此条不合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预算编制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而不应由承包人承担,建议招标人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10、本项要去设计单位具有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否不合理?

答: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包含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和人防工程专业资质,本项目没有要求单独的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问题11、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中③填什么?

答:详见问题2回答。

问题12、P146①主要材料是指钢材、水泥(不含商混中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砌块、铝型材。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13、P147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此条款不合理,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14、P149③在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财政评审机构审核后28天内付到审核结算价的95%,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98%,剩余2%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此条款不合理,在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财政评审机构审核后28天内付到审核结算价的97%,工程缺陷期满后付至100%。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15、模拟清单中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按800kN·m 考虑,不符合实际要求(本项目有装配式结构),是否能调整?

答:不予调整。

问题16、根据招标文件P22页第41.2施工图设计费为1919976元,与招标文件P181页计价准则第12.2中施工图设计费3071961元不一致。 本项目建筑面积40744㎡,功能为200床综合医院,技术要求复杂,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P76页第7.3.1条款,本项目复杂程度为三级,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第1.0.9条款,本项目复杂系数为1.15,招标文件P22页第41.2.1施工图设计费计取方式是否可按此计取。

答: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为人民币1919976元,计费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

问题17、因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没有电子公章,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是否只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

答:详见问题1回答。

问题18、本项目“获奖业绩”满分是否为0.5分。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获奖业绩”满分“1分”修改为“0.5分”,分值构成中“投标报价”满分“82分”修改为“82.5分”,“工程业绩”满分“5分”修改为“4.5分”。

问题19、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是否可以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

答: 本项目评标办法的“项目管理机构”仅对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人员进行评分。

问题20、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317027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3929859元,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191997元,暂定金额:人民币46482440元253929859+1919976+46482440=302332275,是否有误?

答: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有部分暂定金额专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0中暂定金额组成。

问题21、专用合同条款增加第 13.1.4 项:本项目被评为福建省 “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的,按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 1% 计算创优增加费。根据闽建筑〔2014〕3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按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 3% 计算创优增加费。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

“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各投标人可以上网下载,也可持购买招标资料的票据原件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2室)领取本补充通知(1)的文本文件。文本文件与电子文本不一致的,以文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38872095

                             2023年5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