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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悦荷郡住宅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100141002
时间:2022.12.27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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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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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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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榕发悦荷郡住宅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220102100141002

各投标人:

现就榕发悦荷郡住宅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说明如下:

有关问题的解答

1.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答:可以

    2.系统下载页面空白,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文件。怎么办?

答:具体详见连江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于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连江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络波动处理办法》。

3.装修装饰施工员能用土建施工员代替吗?

    答:不可以。

4.P151 8.10.10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此条款不合理,若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不合格,应由发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P159本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不给予计取。 此条款不合理,应按规定记取优质工程增加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P161 46 幕墙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型材消耗量待图纸深化后按实计算,且该部分金额不得超过对应中标价。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改为幕墙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型材消耗量待图纸深化后按实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P170(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仅给予工期顺延,不承担其它费用补偿责任 此条款不合理,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若影响到工期,应相应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P176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80mm以上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改为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P201(3)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材料是指:钢筋、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中的水泥材料)、商品混凝土、电缆、管桩、铝材。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 招标人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应严格按照(闽建筑〔2018〕41号)的规定,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在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表中明确70%的材料设备。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保险保函 ,未对具体提供支付担保的额度和时间做出约定,望明确。

答:根据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管理办法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支付担保额度和时间。

11.专用合同条款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根据闽建筑[2017]6号文规定,建议调整为: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10%,若实际损失超过该限额的按实际损失计取违约金。该描述相当于违约金并无上限,建议删除”若实际损失超过该限额的按实际损失计取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专用合同条款12.4.1中,关于付款周期可否修改为按月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4.专用合同条款12.4.1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是否可以在桩基及地下室部分增加一个付款节点?请招标人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本项目楼栋多、工期长,建议增加过程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6.“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不符合闽建筑(2013)29号“最迟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全额退还给承包人。”的规定,建议均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28日止无息退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7.请问入户防盗门技术要求中所提到的材料(如2.5成品保护、2.5.7划痕、碰伤修复)是否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是。

 

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人: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