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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溪花园(施工)(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424003
时间:2021.12.20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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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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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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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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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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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成溪花园(施工)(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关于成溪花园(施工)(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424003),现发布补充通知(一)如下:

因本项目zbf版本电子招标文件及PDF版本招标文件缺失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第5项3.5/8.3条款内容,现补充如下:

5

3.5/8.3

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

1、 投标人信用评标分=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0%

投标人信用评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0分) 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0分):     (具体要求可参照本表第7项,但特征指标不超过一项。)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3)“类似工程业绩”的其他要求,同第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原招标文件(含zbf版本电子招标文件及PDF版本招标文件)均作废。修改后的招标文件ZBF版以及PDF格式版重新上传至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本项目补充通知附件处供投标人下载,并以此版本为准。

注: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