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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浦广场(一期)2号楼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285001
时间:2021.10.14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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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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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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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林浦广场(一期)2号楼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E35010401021002850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对林浦广场(一期)2号楼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的招标文件做出以下答疑及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土建、 工民建、 房屋建筑工程、 房建工程、 建筑工程等专业),请问土木工程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须知第18.1款中“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以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 [2020]8号文规定执行:(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银行保函,不接受纸质银行保函。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以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 [2020]8号文规定执行:(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