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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党校8#楼、11#楼学员楼修缮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11.21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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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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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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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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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8#楼、11#楼学员楼修缮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23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澄清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招标文件内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表格下方说明。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的,视为默认本招标文件参考品牌要求。

2、问:招标公告内2.3招标范围和内容内提到: 1、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为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为 1000万元以下。 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内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五条提到: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供业绩。

答:本项目无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问: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监理)”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款更改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触之处,以本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