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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连江县第八次国有产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 2020-09-30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包含两个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如下表:
宗地编号 | 连地拍卖〔2020〕10号 | ||
地块编号 | A地块 | B地块 | |
地块位置 | 连江县敖江南路与碧荷路交叉口东南角 | ||
土地面积 | 29214㎡(折合43.82亩) | 24226㎡(折合36.34亩) |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FAR) | 2.0≤FAR≤2.2 | 2.0≤FAR≤2.2 |
建筑密度(D) | D≤25% | D≤45% | |
绿地率(GAR) | GAR≥35% | GAR≥15% | |
建筑高度 | 建筑高度≤80米 | ||
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 | 商服用地40年 | |
起始价及保证金 | 26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00万元 |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200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缴交部分)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售标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连江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从事项目开发(竞得人已在连江县注册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除外),并确保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下午4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661 26236469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支行
账号:935008010010348903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账号:118380100100012856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城信用社
账号:9010911010010000018417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