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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的补充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榕仓自然让[2023]1号
时间:2023.02.17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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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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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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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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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仓自然让〔2023〕1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价款,领取不动产权证后,有权将出让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宗地C2023-1号由竞得人自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出让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出让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竞得人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双方应持出让合同和相应的抵押合同及不动产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竞得人需与仓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以上内容同时在出让合同中调整,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拍卖时间调整至2023年3月9日上午10:00;网络报名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3月617时00分00秒;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调整至2023年3月7日16时00分00秒;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或拟用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其竞买保证调整2023年3月616时00分00秒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3.原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