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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2020-09-21 |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项目,并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 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5室)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TP-00092018010146C
2、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估算金额:纳入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700万元(为静态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费用约2014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28.4万元,预备费1123.2万元。
5、采购需求:
5.1 建设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子项目。
项目选址晋安区远洋路北侧、连潘路东侧。项目新征用地面积23283㎡(34.92 亩),新增建筑面积 206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8600 ㎡,地下建筑面积 2054 ㎡,新增建筑包括教学楼、体艺科技综合楼、附属楼、运动馆、邮政所、架空层等,同时完成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选址位于晋安区六一北路洋二弄二号。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1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465.7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4711.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53.9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4290.7平方米。项目规划有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体艺楼及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等。
项目选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341平方米,总建筑用地面积为99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48㎡,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974.8㎡,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2273.2㎡。新建建筑包括教学楼、体艺楼、公共教学楼、科研楼、行政办公楼、地下室等,同时完成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5.2投资费用计算:子项目一为9000万元,子项目二为7500万元,子项目三为7200万元,本项目因征地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征地补偿费和征地报批费用等)不纳入PPP项目投资总额。
5.3运营维护内容:项目实施范围内小学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等)、停车场及充电桩经营。
5.4计划建设期:各子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各子项目分别独立建设,独立竣工验收,子项目建设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子项目开工令起至该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5.5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所在地(福州市晋安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由中标投资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0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3)成立时间: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在成立项目公司之日起10日内,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服务。
5.6 投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
5.7资金来源:
(1)中标投资人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自有资金外的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则由社会投资人注入。
6、合同履行期限:
各子项目合作期均为15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各子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子项目开工令起至该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运营期均为13年(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该子项目运营期满)。子项目分别单独建设,单独运营、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单独付费、单独移交。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子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若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无行贿犯罪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A、勘察资质
①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B、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C、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474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日(发布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三个月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间的连续10个日历日)的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1.9亿元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③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须承诺)。
(8)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投标申请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符合《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规定)项目。
注:①投标申请人仅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②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提供查询平台中相应项目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③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建筑面积)与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建筑面积)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④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及查询平台中相应项目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若以上证明资料不能充分体现相应的业绩,则需补充其他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等。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
(10)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 9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5室)报名。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19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 19日23时59分59秒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 月2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400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400万元。
2.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2.3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2018010146C];
2.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一方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5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631024028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0591-87571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方式:0591-28059637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2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2018010146C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
致: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福州市晋安区教育补短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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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