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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25]FJJF[CS]2021004
时间:2021.09.07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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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泰县实验小学

乙方福建鹏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FJJF[CS]2021004永泰县实验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1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325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2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八仙路101号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与标准 1.保洁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和标准 室外公共区 1.每天定时打扫校园卫生; 2.校园内定时巡查,做到无垃圾、无污渍; 3.户外校园导向牌、栏杆、户外桌椅、坐凳定期擦洗; 4.垃圾箱每天清倒; 5.各区域台阶、地砖等若有明显积垢、青苔要及时刷洗; 6.天花板每月除尘一次,公共灯具寒、暑假期间各擦抹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7.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如学生呕吐物等)。 教学公共区 1.上学期间每天完成教学区域卫生; 2.地面和墙面(公共通道、楼梯、连廊)每日清扫一次; 3.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4.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5.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6.卫生间、洗手台每天全面清洗1次,随时保洁,做到地面无污渍,大小便槽无积垢、无异味,卫生洁具规范存放; 7.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如学生呕吐物等); 8.开学前对教室(含疫情期间出现发热班级、备用教室、隔离室等消毒、消杀)、卫生间等按规定进行消杀,开学后如常规性增加人员按照市场人工费与校方协商而定。 体育楼、综合楼、行政办公室 1.地面每天扫清拖净; 2.校级领导办公室地板每天清扫,每周推尘1次; 3.会议室定时推尘,会前、会后擦拭会议室桌椅及其他家具及玻璃,确保卫生整洁、干净、整洁、无杂物,遇有使用通知,及时进行保洁; 4.卫生间、洗手台每天清洗1次,随时保洁,做到地面无污渍,大小便槽无积垢、无异味,卫生洁具规范存放; 5.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每天推尘1次,楼梯台阶每学期消杀、擦洗1--2次,楼梯扶手、消防栓与灭火器箱体、处室去向牌每月擦洗1-2次; 6.天花板及墙面积尘、蜘蛛网每月清理1次; 7.工作时间内定时巡回保洁; 8.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如学生呕吐物等)。 公共洗手间 1.保洁时在洗手间门前放置“小心地滑”或“正在清洁中”等提示牌; 2.大小便池每天冲洗,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地面每天不定时打扫、拖洗,做到地面洁净; 4.洗手池、镜面、门框每天用消毒液消杀、擦洗一次。 垃圾箱 每天外运倾倒一次以上,垃圾箱定期擦拭、消杀、清洗,保持外观整洁。 水池 定期清污、消毒。 2.绿化服务 项目 内容与标准 浇灌 每天对楼内外盆栽植物花卉进行养护浇水,草坪及其他绿植定期浇灌。 杂草杂物等清理 绿化地里杂物要及时清除、做到绿化地里无杂物,杂草和落叶定期清理。 修剪 草坪、灌木每月定期进行修剪,树木干枝及时清理、发现树木有倾斜应及时扶正加固。 施肥补种 根据学校需求对花草树木进行施肥、补种(化肥及树苗由学校提供)。 3.水、电(强、弱电)及网络维修服务 项目 内容与标准 响应时间 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3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 9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并派遣由资质的其他人员及时修复。 定期巡查 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网络系统、给排水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配件,保障用水、用电的安全; 设备维护 定期巡视各设备房,检查各类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建立完备的设备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 配件更换报销 需要更换配件需及时按要求向业主单位提交申请。 4.其它服务 重大活动、节日保障 1、卫生保障,根据需求调配足够的人员确保学校来访、接待、检查、评比等校园环境卫生; 2、根据学校需求搬移、布置桌椅等物品; 备注:增加人员费用及人员补贴根据市场人工费与学校协商而定。 天台积水排查疏通 雨季或大雨过后及时排查天台是否积水,并及时疏通。 高压电、公共设施、设备故障报修等 及时向业主反馈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共设施、设备故障等;节假日放假前应派专人检查校园水电、空调、门窗是否关闭,没有关闭的及时关闭。 教室内部卫生 寒、暑假开学前全校教室内部大扫除,包含灯、桌椅、风扇、标识、门、窗户玻璃、不锈钢防护栏等,费用含在物业服务费内。 (二)人员配置 岗位 人数 任职条件 备注 项目主管 1 1.具备2年以上管理经验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管理沟通能力 保洁 5 1.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仪表整洁,礼貌和蔼 绿化 2 1.55岁以内,身心健康 2.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3.仪表整洁,礼貌和蔼 4、有一定的绿化养护经验 水、电 、网络 2 1.需持证上岗(必须具备高低压电工操作资质证书) 2.有一定的水电及网络维护工作经验 可兼职 合计 10 (三)工作要求: 1.员工上岗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识,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禁止野蛮操作,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操作。 3.不得将学校内的消防水带作为保洁工具冲洗地面。保洁操作过程中如损坏业主单位物品,应照价赔偿。 4.有重大活动或有突击性任务,服从校方统一调配。 5.中标人项目经理应做好员工工作情况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员工工作到位,每周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的员工完成的量清单,每月末须向业主提供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6.中标人应制定完善系统的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公司培训各个后持证上岗,员工及管理人员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公司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7.中标人应保障派驻业主单位的项目经理、工作人员及所聘请保洁员工合法权益。 8.物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的物业内容和标准履行职责,学校不定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监督,每发现一处服务不到位的扣除当月物业费50-200元(视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每次巡查累计扣款不超过300元,并责令物业立即整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服务合同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采取月结方式,当月结算金额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向甲方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1625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合同后自动转为托管保证金,托管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将无息退还托管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签订或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乙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如乙方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完成维修、保洁、清运和养护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乙方的投标分项报价减除相应的报酬和费用。 7、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违约金为贰万元整。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永泰县实验小学 乙方: 福建鹏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樟城镇八仙路101号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村泥金社119号2楼
单位负责人: 黄文明 单位负责人: 孙燕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卢伯伟
联系方法: 13950470978
联系方法: 1772074707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塘支行
账号: 账号: 9020 4101 3001 0000 430995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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