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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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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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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夜间市容保安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07-30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仓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JSZB[GK]2021004的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夜间市容保安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采购人指 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按照规范化管理,实行工作时间随时待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2 | 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值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78912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7891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采购人指 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现场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保安人员要求及服务时间、地点 5.1.1保安人员年龄在25岁-40岁之间(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文化水平以上。 5.1.2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五官端正无纹身,体检项目合格;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招收标准,不受身高、体重等限制。 5.1.3夜间(19:00-1:00)6名市容保安在甲方指定辖区开展道路安全执勤、巡逻及甲方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5.1.4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保安证)。 5.1.5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1.6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夜间市容保安服务项目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值守。 5.1.7保安人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5.2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5.2.1保安人员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所属派出所民警、交警的勤务工作。 5.2.2保安人员配合甲方与所属派出所、交警的指挥、调配,遵守甲方及所属派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5.2.3保安人员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巡逻路线每日不少于 10 次巡视,并积极进行巡逻签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5.2.4保安人员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接到处突指令应第一时间集合,根据指令带齐相应装备,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积极配合警方维持现场秩序及调查取证工作。 5.2.5保安人员应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单独行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活动。 5.2.6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所属区域内防恐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所属工作范围防范安全隐患。 5.2.7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各项安保任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保安工作月考核表进行考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月结算,当月服务费用次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2年.。
10、违约责任
10.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派遣保安人员到甲方处报道,每日按月保安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超过 10 日以上,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 10.3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提供保安服务发票,甲方可顺延时间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10.4若乙方派遣的员工不符合或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保安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对人员进行整改、更换,并就保安人员违反保安职责的行为要求乙方支付每人每次 200 元的违约金。 10.5若因乙方及其派遣的保安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年保安服务费的 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前述情况出现 3 次(含)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2年保安服务费用的 5 %计算。 10.6除上述违约情形外,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对此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异议。乙方若无异议,且自违约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不得低于30日)仍未整改完毕,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200 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产生至整改完毕期间的违约金。若自违约行为产生之日起 1 个月内未整改完毕,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2年保安服务费用的 5 %计算。 10.7若上述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10.8甲方因维权所支出维权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仓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仓山区首山路19号仓山镇人民政府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福远文园四层05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郑庭 | 单位负责人: | 廖青春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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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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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3411642 |
联系方法: | 1395021683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111301014000368750 |
签订地点: 仓山区首山路19号仓山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