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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海洋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1.01.15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州同硕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HC[GK]2020007闽江学院海洋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2-1 A02100307 光谱遥感仪器 高光谱成像仪 五铃光电 1(台) 199000 199000 国内 HIS-VNIR-UAV 01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9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甲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或地方验收规范要求(三种标准若不一致,按最高标准执行)、设备清单及货物的品牌、参数、外观、配件、数量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6.1.2产品质量须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须符合技术参数。 6.1.3货物应通过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的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6.1.4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所供产品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或产品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且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搬离设备,恢复场地原样,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处置,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5验收程序和方法 6.1.5.1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5.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5.3试运行: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4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1.5.5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合同要求安装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10.2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项目要求 14.1.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 牌货物或设备。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三种标准若不一致,按最高标准执行)】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并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交货时附产地来源证明。 14.1.2.所有货物必须提供注明规格型号的随机附件、部件目录等。 14.2安装和调试 14.2.1.乙方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安装调试,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 14.2.2.若设备安装场地有特殊要求,乙方应在设备安装之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并对甲方就安装场地环境的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14。2.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4天内,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前往甲方组织完成整套设备的安装,并负责完成仪器、系统及软件的调试; 14.2.4. 技术工程师在安装调试现场需要给甲方进行技术培训。使甲方能掌握有关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操作、日常维护等工作的目的。 14.2.5.乙方应接受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的监督。 14.2.6.乙方自行解决安装调试工具。 14.2.7.全部货物材料在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14.2.8.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甲方的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安装过程中需要甲方或第三方配合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第三方。 14.2.9.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损坏,乙方将要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14.2.10.安装、调试费用:在对货物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14.3质保期和售后服 务 14.3.1.提供一年的质量保修,无偿提供技术及升级服务。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免费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免费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14.3.2.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 技术支持:乙方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2小时,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同品 牌同型号设备供采购方使用。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乙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未付款中扣除。 14.3.3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3.4乙方为甲方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4.3.5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标的总价中。 14.3.6乙方提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清单,其费用含在标的总价中。 14.4技术培训 乙方负责对采购方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方人员能完全操作和维护设备。 14.4.1为确保甲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动作、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乙方须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3至6个月内,应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答疑。 14.4.2乙方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中。 14.4.3技术资料提供 乙方应在供货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版技术资料一套,内容包括产品彩页原件、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通讯协议说明书、质控手册、维修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以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等,进口设备须提供中英文说明书及电子版。若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外文原版,将提供其中文翻译件,中文技术资料文件作为技术资料主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其费用包括在合同内。 乙方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目录的设备资料一套,其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说明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闽江学院 乙方: 福州同硕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6号20层2016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刘冀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郭剑洪
联系方法: 0591-83760473
联系方法: 18559880906
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儒支行
账号: 1402020829600001755 账号: 3505018938000000003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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