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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盖山镇市容整治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19.11.12 来源:仓山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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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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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福钰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XW[GK]2019008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盖山镇市容整治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304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盖山镇市容整治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60 国内 110304 6618240 福钰保安 以招标要求为准
合计: 661824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壹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66182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以乙方与甲方沟通后要求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以乙方与甲方沟通后要求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分24个月支付,中标人每月及时提供等额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中标价5%,即330912元(人民币:叁拾叁万零玖佰壹拾贰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贰年,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处理双倍罚款,如还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 故,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以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的要求为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招收人员要求 1.要求招收保安人员年龄在18岁-45岁之间(其中退伍军人20%),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文化水平以上。 2.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保安证),须提供每位保安人员的保安证复印件。 3.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4.派遣的保安人员须通过采购单位的体能测试。 5.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值守。 二)、保安人数及工作安排 1.工作职责:对日常流动摊点、大排档整治、“焚烧垃圾”处理、“数字城管”、“12345”投诉件处理、调研迎检、空气质量提升整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同时兼顾日间渣土巡查、 “两违”工作、“液化气”检查、“园林站”巡查及小范围性保护性拆除等工作。 2.工作时间:每天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上班由招标单位统一安排。 3.车辆及驾驶员配置:须配备12名驾驶员,6部工具车。 三)、人员及车辆要求 1.车辆配置:乙方需为本项目共配备6部国V标准车辆。每辆车都需配备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喊话器。 2.人员配置:乙方应为每位保安队员配置服装、鞋帽、反光背心、盾牌、警棍等必要装备。 3.工作组配置:乙方须对小组人员配备10部执法记录仪、10部对讲机、无线远程对讲机、警示指挥棒等。 四)、服务要求及责任 1.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着装整齐,做好详细的值班工作情况记录; 2.作风严谨、专业、着装规范、姿态端正,上班期间无抽烟、闲聊、玩耍、干私事等行为; 3.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面对面交接班、不脱岗离岗,上班期间不打瞌睡; 4.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规定标准等; 5.精神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对突发状况做到第一时间集合,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听从指挥; 6.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五)、保安人员管理及处罚条例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方定制的规章制度,对当班时间内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打人、骂人、酗酒、玩手机等,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对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乙方须对造成的不良后果全权负责。 2.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不满意或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乙方应在三天内予以更换。 3.保安人员在上班期间,发生打架斗事件(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敲砸勒索等行为,一经发现,除承担相应的法律、治安,刑事责任及赔偿费用外,另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经济处罚。 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现贪污或挪用公款的,按贪污、挪用金额双倍赔偿,三次发生的终止本合同并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当月“数字城管”评分未达到A级的,视情况严重级别对相应组别人员扣除当月10%-50%工资。 6.甲方参照千分制管理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评分考核,扣一分则扣100元,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3次评分达不到85%的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7.对辖区内“焚烧”现象未及时到位处置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被新闻媒体曝光不作为的,视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2次以上予以辞退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福钰保安有限公司
住所:盖山路2号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9号15号楼第三层第 A302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吴挺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1-87777741
联系方法:1565977971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55209340010001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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