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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职责移交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告
2024-04-1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经研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职责移交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为移交过渡期,其间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场交易,如有特殊情况经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同意,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过渡期结束后,原由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接的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均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场交易。

二、移交范围

移交范围为依法必须招标的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职责,包括进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结果公示等交易全流程。省级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行业监管权限暂保持不变。

三、保证金业务规则衔接

(一)2024年4月16日之前及过渡期内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省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仍由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收退。

(二)2024年4月16日之后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省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保证金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收退,保证金银行账户和收退规则按照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三)过渡期内省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继续使用福建省电子交易平台对接的金融机构开展电子保函业务。过渡期满,金融机构应根据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的办事指南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与其使用的平台进行对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