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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场地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9-03-20 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榕公共资源〔2019〕9号

 

 

关于启用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

场地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交易,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于2019年4月8日起,启用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场地管理系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规定进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应使用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场地管理系统预约开、评标场地;

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信息公开系统中完成采购文件确认后,预约开、评标场地,待预约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行发布采购公告;

3、因特殊情况,采购项目需额外安排开、评标场地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再预约开、评标场地;

4、预约信息的审核期限为1个工作日,预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修改后,重新提交预约信息;

5、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预约信息应真实、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预约信息问题产生的全部责任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6、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账户和密码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对泄漏或借用账户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附: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场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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