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拍卖企业:
为了做好我区国有产权及土地矿产交易工作,经研究建立马尾区国有产权及土地矿产交易拍卖机构名录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资格要求
1.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及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机构;
3.企业必须是入选福州市国资委2020年拍卖机构名单;
4.拍卖企业注册地在福州或在福州设立分公司。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除属原件核对外,其余资料不退)
1.企业及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2.《拍卖机构情况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入选福州市国资委2020年拍卖机构名单证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有效的国有土地招拍挂主持人资格从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企业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企业土拍业绩材料(2019年以来,两宗以上)。
福州分公司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拍卖企业名录库报名的程序
1.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符合条件的拍卖行名单将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公示。
3.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投诉,由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有异议的拍卖企业进行复审,并做出最终结论。
四、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及报名地点
1.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 26 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52室),联系电话:83688922,联系人:郑工。
五、业务范围
(一)国有土地矿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的拍卖活动
(二)对库内拍卖机构相关要求
每个交易项目通过摇号的方式从拍卖库中选取拍卖机构,中选的相关拍卖机构应遵循以下相关要求:
1.相关拍卖机构中选之后应及时、主动与出让人(转让方)联系,做好对接工作,并按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中选拍卖机构进场前应提前与中心进行联系,沟通进场相关事宜,并按公告规定的获取资料和报名时间指派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准时入驻中心。入驻工作人员应自备手提电脑等办公设备,按照中心作息时间及指定地点,做好咨询和报名材料审核、整理、移交等工作,以及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应办理的其他事项。
3.拍卖当天应及时做好现场布置、主持、记录、声像录制等工作。
4.拍卖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项目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并制作胶装本移交中心与出让人(转让方)存档。
5.本拍卖机构库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的拍卖机构,中心有权按照《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拍卖机构库的工作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六、拍卖佣金
1、国有土地拍卖佣金收费标准:成交价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拍卖佣金为3万元/宗;成交价低于5000万元的,宗地拍卖佣金为5000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场转竞价的,拍卖佣金为5000元/宗。属闽马尾区国有企业为受让人的,佣金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2、矿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通〔2018〕24号)相关规定执行。
3、产权拍卖佣金收费标准:按照《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18〕210号, 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
七、其他
1.名录库试行动态管理。拍卖企业名单随“福州市国资委拍卖机构库”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其中,企业名单调减与“福州市国资委拍卖机构库”保持同步。
2.对摇号选中的拍卖企业拒绝出席的,经核实属拍卖企业不遵守拍卖规定而引起投诉的,其他因拍卖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企业名录库资格,且三年内禁止拍卖企业参与马尾区国有产权、土地矿产交易拍卖活动。
附件:1.拍卖机构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承诺书
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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