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2018-03-20
来源: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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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闽国土资规〔2017〕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落实好《意见》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意见》的有关内容,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切实提高执法监察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各地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现有执法监察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执法监察工作规定,切实提高执法监察工作实效。
三、各地要根据《意见》的有关安排和部署,将《意见》贯彻落实到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中,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机制的探索创新,提升执法监管的科学性。
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请各县(市、区)国土局于6月15日前上报设区市国土局,各设区市国土局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上报至省厅执法处(同时上报纸质件和电子版)。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