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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2号线2021-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683001
时间:2021.10.2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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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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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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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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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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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地铁2号线2021-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2号线2021-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FJTP-FJTC211325362C),项目业主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铁2号线2021-2023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重新招标)

    2.2.招标范围:福州地铁2号线22座车站(涵盖21个区间隧道含风井和2个出入场(段)线)及鼓山车辆段、竹歧停车场、董屿主所,共计25处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2.3.招标内容:福州地铁2号线22座车站(涵盖21个区间隧道含风井和2个出入场(段)线)及鼓山车辆段、竹歧停车场、董屿主所,共计25处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2.4具体要求:详见第5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2年,暂定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在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季度名录内,且维护保养检测的服务水平需为三星级标准或四星级标准(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公布的名录为准)。

    3.3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的前5年内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注:①消防设备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上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中的一种。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④本项目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79:00至202111217:00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将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邮寄给投标人(购标后,投标人可将“项目名称、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以便招标代理邮寄纸质招标文件,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零壹佰肆拾元整(¥70,140.00)

    6.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350501616207093366991000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211325362C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招标项目编号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的尽可能在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211325362C保证金”,在完成汇款时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进行沟通对接。)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1123日上午1000 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3,507,000.00元。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福州地铁2号线鼓山车辆段,邮编:350012

    电话:0591-86308619,传真:  /  

    联系人: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31,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54218 传真:  /  

    联系人:林腾、李卉、林游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电话:0591-86305401、0591-8630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