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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协和学院田径场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02.20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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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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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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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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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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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协和学院田径场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9】24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师范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建师范大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河西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设面积20869.7㎡,计容面积1635.3㎡。由1幢看台和田径场组成。田径场的东边设计升旗台,东南角设计健身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协和学院田径场项目,建筑面积约1377㎡其中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看台结构与装饰工程、田径场“预制型橡胶面层”跑道、11人制天然草足球场、跳远及三级跳场地、撑杆跳场地、2个铅球投掷圈、铁饼、链球投掷圈、标枪投掷场地、跳高场地、升旗台、成品伸缩看台、看台座椅、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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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99881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9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预制型橡胶面层跑道的沥青基础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之前交付“中间验收”;田径场中心场地11人制人然草足球场的兰引3号草根茎播种必须在2020年6月1日之前按设计图和《招标文件》完成;2020年10月1日之前保活、养护“成坪”交付使用;允许经有资格的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取得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其相应《证书》的日期按相关工序、程序延后,但不超过2021年4月15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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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预制型橡胶面层跑道符合现行国家田径场标准Ⅱ类级别的质量标准、天然草足球场施工质量符合GB/T 19995.1-2005《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一部分:足球场天然草足球场面层》中二级场地的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金额 600万元及以上的运动场项目施工业绩,且由投标人独立完成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4)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2-21 09:00:00    2020-02-27 17:3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3-18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5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④或银行保函。(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需符合当地规定,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2865607  , 传 真:  /  
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469606911@qq.com  
电话:  0591-87677863  , 传 真:  0591-87677861  
联系人:  邱工、吴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