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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79
时间:2024.11.22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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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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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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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监理)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24]16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项目占地面积为21243.71㎡,总建筑面积32243.1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1982.53平方米(地上部分17175.73平方米,地下部分4806.8平方米),D学生公寓5088.61平方米(地上部分4744.68平方米,地下部分343.93平方米),E学生公寓5077.88平方米,校门卫94.13平方米,拆除校内旧食堂、旧配电房、校门口。建筑占地面积为4864.1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为1~6层,地下为1层;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中综合楼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造);综合楼最大单跨为30.1米;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一星设计;装配率不低于5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项目等全部范围内的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场地清障、地下孤石清障等)、地基(含桩基础)、基坑支护、降水、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校区原变配电房内低压出线、校区原消控室内出线及新增设备、校区原弱电机房出线、室外总体及附属(含大门、门卫、道路、景观绿化、校园围墙等需二次深化内容)、夜景灯光、充电桩、抗震支架、标识标牌、环保降噪、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空中连廊、太阳能、夜景场外工程(含与市政道路、接驳等)以及管线接入校区内涉及的施工、破路、旧建筑物拆除、树木移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158763309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规定取费标准的47.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297322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基准价的2.5%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68280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2 17:00:002024-11-27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7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5)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1号,邮编:3501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626501,传真:/

联系人: 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5650转8806、881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 邹剑峰、张愿、陈文娟、林华辉、刘佳佳、智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