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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展示中心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9-02-18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展示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60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展示中心;内容包括空间装饰装修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时暂无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工程费用经财政审核后按实结算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装饰装修工程的中型工程(1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218日至20192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3609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2楼)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121.204.155.228:25000/)上发布。

     

     

  9. 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乐区文武砂镇中国东南大数据研发楼一期8号楼4楼,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15311,传真:  /

联系人: 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马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121.204.155.228:25000/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乐区文武砂镇中国东南大数据研发楼一期8号楼4楼

联系电话:0591-872726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2楼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