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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罗联乡、玉田镇、营前街道、猴屿乡配水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522002
时间:2022.04.24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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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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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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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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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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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罗联乡、玉田镇、营前街道、猴屿乡配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522002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820102100522002《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罗联乡、玉田镇、营前街道、猴屿乡配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补充通知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2项“补正后内容”修改为“1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投资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项目(含新建及改扩建)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类似项目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绩期限日期以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投资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项目(含新建及改扩建)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类似项目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绩期限日期以出具图审合格证的时间为准。

3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咨询项目模式的,则应在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联合体投标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表应由牵头人单位盖章”。

二、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