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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龙江路污水干管向东延伸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0-03-31 |
龙江路污水干管向东延伸段(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12100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龙江路污水干管向东延伸段(施工)招标有关事项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内容
1、请问: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由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来不及办理完成履约担保,是否理解为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即可。
答: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38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2项中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 或 2020年2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条款中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