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原招标文件第2章招标公告第3.7(6)条修改为:(6)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23点修改为:34.2.2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4.1/4.2 条款(4)的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18条修改为:34.2.18中标人应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的补充通知》(榕建规〔2022〕2号)文件要求向福州市建设局建筑业处报送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4条中“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修改为“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2(4)条款修改为:(4)外省企业如资质证书上有效期已过期,应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企业资质在投标时是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15条修改为:34.2.15投标人中标后或已开始施工,经查实投标时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清退出场,没收投标保证金,已施工部分不予计量,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并承担法侓责任。若发现中标人转包、挂靠行为的,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本招标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如下:
2022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提升(对湖街道)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2-08-25 |
2022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提升(对湖街道)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2-08-25 |
2022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提升(对湖街道)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50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请招标人提供编制说明。
答: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委托授权书取消四的格式,格式修改附在十二、其他资料中。如果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填吗?
答:可以。
3、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品牌要求。
答:本招标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条第7点。
4、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②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①如无分包,投标时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
②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 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注 |
1 | UPVC防紫外线雨水管 | 详图纸 | 合格 | 中达、亚通、轩龙 | |
2 | HDPE双壁波纹管 | 详图纸 | 合格 | 中达、李氏牌、嘉井 | |
3 | 视频监控系统 | 详图纸 | 合格 | 海康威视、大华、安科瑞 | |
4 | 配电箱 | 详图纸 | 合格 | 畅通、仟国、瑞达森 | |
5 | 配电箱内元器件 | 详图纸 | 合格 | 福州森泰、上海万松、罗格朗 | |
6 | 检查井 | 详图纸 | 合格 | 鑫冠纶牌、李氏牌、亚井牌 |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