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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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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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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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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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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11-19 |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11-20 |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监理)-变更公告 | 2024-11-29 |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监理)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79004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210102802079004《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学生宿舍(2座)(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为什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除了担保,其他都可以?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明明平台上有推行担保机构,为什么不让申请?闽侯其他项目都是只要是对接福州招投标平台的电子保函机构都可以使用。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二、修改、增加部分”第1点至第4点。
2、问: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房屋建筑工程分为: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请问:工业建筑,厂房,仓库是否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答:工业建筑、厂房、仓库不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二、修改、增加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6.3 条款“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5)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5)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6)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相关规定,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款中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或(2)或(3)或(5)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或(2)或(3)或(4)或(5)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种形式提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款中的“(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修改为:“(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担保公司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开具电子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担保保函以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榕e保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电子担保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保函,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14条款内容修改为:“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若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①投标人须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性评审不合格;②《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银行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根据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使用银行电子保函有关事宜的通知》(榕公共资源[2019]47号),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的,已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材料(银行电子保函原件),也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银行电子保函凭证截图或扫描件,银行电子保函以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开评标系统对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榕e保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电子保证保险保函以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榕e保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③a、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保险的,应当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b、开具电子保证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将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电子保证保函开立人保险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c、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附在《资格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证保险保函,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5)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担保公司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开具电子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担保保函以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榕e保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电子担保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商务文件》中“其他资料”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保函,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6)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相关规定,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7)投标人以银行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及闽建筑函[2021]1号文规定执行:(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因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文本固化原因,本条款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不符的,以本条款为准”。
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和“(二)投标函附录”的投标报价总价,应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的合计总金额1365602元填报,否则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18条款内容做相应修改。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