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资审公告
-
2补充通知
-
3开标记录
-
4候选人公示
-
5交易结果公告
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仙佛路停车场)(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4-11-22 |
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仙佛路停车场)(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4-11-22 |
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仙佛路停车场)(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4-11-22 |
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仙佛路停车场)(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4-11-22 |
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仙佛路停车场)(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永泰县樟城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仙佛路停车场)(施工)(评定分离)(招标编号:E3501250102802069001),现就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一)二、投标函附录中第五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请补充完整。
答:本项目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已进行修改。
(二)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要求。
答: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要求。
(三)定标方案中企业信用得分是否改为“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85分及以上的得10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第165条配电箱-APS配电箱,单价过低,是否包含设备价格 2、第168条与第169条清单是否重复 3、第343条充电设备-120KW充电桩,单价过低,是否包含设备价格 4、编制说明取土、弃土运距为10km,第297条、第388条、第393条运距冲突。
答:问题1、2、3均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4: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弃置地点,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五)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福州招投标平台担保机构也上线了那么多家,福州六区八县其他地区都没限制担保机构,为什么永泰的项目不能用担保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福州招投标平台电子保函的选项,除了银行保函形式,还有担保和保险,为什么本项目保证金形式限制只能银行保函?其他地区都没这样搞特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